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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【一般智能】及學術性向 【數理類】、【語文類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各1 份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特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01-16 16:18:45 點閱: 483 (75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1月4日召開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 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 項辦理。

二、「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安置」相關訊息如下:

(一)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 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 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 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
(二)學術性向(數理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 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 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
(三)學術性向(語文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 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 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
(四)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請家長或學生於111年4月25日(星 期一)至4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111學年 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(或高中附設國中)輔導室報 名。

(五)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:通過初選評量者,請家長或學生 於111年6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原初審 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。

(六)初、複選時間: 1、初選:111年5月28日(星期六)。 2、複選:111年6月25日(星期六)。

(七)因應防疫,應試期間進出校園須全程佩戴口罩、配合量測體溫並填寫健康聲明書;為避免考場人員過度集中而 發生群聚感染,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。

(八)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
三、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,主 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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