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422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之內涵,鼓勵各校將品德教育課程納入110學年度「學校總體課程計畫」中推動,並進行部分固定時數或時段之品德教育教學。
公告:縣府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之內涵,鼓勵各校依說明段辦理
張貼日期: 2021-09-03 17:29:19 點閱: 397 (59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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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422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之內涵,鼓勵各校將品德教育課程納入110學年度「學校總體課程計畫」中推動,並進行部分固定時數或時段之品德教育教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