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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一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及附表,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19-10-14 17:42:46 點閱: 518 (5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公務人員係自109年1月1日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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