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4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「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之學生輔導工作方案」之學校輔導人員實務督導研習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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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師
張貼日期: 2025-08-26 16:05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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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之學生輔導工作方案」—學校輔導人員實務督導研習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
旨揭研習計畫分為初階及進階,初階部分共辦理8場(高中1場,國中2場,國小2場,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,國科會研究團體1場),每場5次,每場次10人為限,參加人員必須5次完全參與,以利團體順暢進行,若無法完全參與,將依實際參與情形給予研習時數;進階部分共辦理7場(國中2場,國小2場,國中與國小混合3場),採1年6次上課方式(114年度共計6次進階團督),每場次以6人為限。 |
1、 |
高中:以各校專任輔導教師為主,每校至少1名,最多可報2名,內容以「人際取向督導團體」為主軸。 |
2、 |
國中:以各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為主,每校至少1名,最多可報2名,內容以「辯證行為取向督導團體與應用」、「系統取向督導」為主軸。 |
3、 |
國小:鼓勵各校有進行個案輔導之專兼任輔導教師或認輔教師參加,每校最多2名,內容以「媒材體驗」、「以繪本為媒介」以及「兒童遊戲治療」為主軸。 |
1、 |
新增1場—國中與國小混合組(督導取向:學校心理學觀點),開放學員報名。 |
2、 |
原有的6場(國中2場,國小2場,國中與國小混合2場),本學期參訓學員同上學期名單。 |
(一) |
初階與進階課程僅可擇一場次報名,重複報名者將由主辦單位安排錄取場次,初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15小時,進階課程將核發研習時數9小時。初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,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15小時,進階督導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,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採計9小時。 |
(二) |
參加團體督導課程,如有公務需求而須請假,應提交書面請假證明(如附件1),並逐級核章。若無故請假未到,下次報名將列為備取名單。 |
(三) |
初階場次可逕行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報名,報名時間自114年8月26日至9月2日止,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名單,若該場次報名額滿,主辦單位則依序報名時間候補其他場次,由主辦單位電話或是信件通知。若113學年度第2學期參與此研習教師有缺課者,此研習將列入備取名單。 |
(四) |
進階場次由113學年度第2學期參訓學員參加,若進階成員任職學校或職務有異動,請信件通知主辦單位(信箱:counselingchcg@gmail.com)。 |
六、 |
本案聯絡人:學諮中心江老師,電話(04)8360430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