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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彰化縣12歲以上未滿18歲曝險及偏差行為學生處理流程,請師長們詳讀並下載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室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4-01-31 16:57:50 點閱: 247 (243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112年12月11日本縣112年度學生輔導諮詢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 旨揭表件係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第二類曝險少年及第三、四類之偏差行為少年及兒童之處置,擬訂定相關輔導作業流程(SOP),以完善少年、兒童之保護措施,爰本府訂定「彰化縣12歲以上未滿18歲曝險及偏差行為學生處理流程」,請各校依處理流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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