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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件通知:有關彰化縣1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暫停實體課程期 間,學生用餐事宜暨領用幸福餐券,詳如說明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室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2-05-26 14:16:33 點閱: 332 (105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到校學習學生之中午用餐請事先通知導師知會午餐秘書。

二、到校學生若已領有幸福餐券,選擇在校用餐則須繳回餐券。
三、領用餐券注意事項:

1.到校領餐券時間:5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:30-13:00或5:00-5:30

2.地點:二樓輔導室

3.餐券使用說明--未到校學習之經濟弱勢學童用餐:

(1)餐券面額:每生每日55(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統一可折抵63元、全
家可折抵
63元、台灣楓康可折抵65元、OK可折抵63元;萊爾富可折抵61)

(2)餐券領用期間:111530日至65日。

(3)餐券領用規則:

a. 全時段開放取餐(五大超商: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超商及楓康超市)

b. 一次領取多天餐點(7天為限,如:530日取餐可兌換至65)

c. 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、罐頭,納入取餐內容。

d. 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,可委由親友持餐券代為取餐。

e. 如經濟弱勢學生領有幸福餐券到校用餐,請務必核實 收回當日餐券,避免
重複支應之情勢